乡村发展需要更多“伙伴”(专家点评)
在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与有效对接乡村振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,农村人才工作面临着从“广纳人才”向“系统培养人才、科学使用人才、切实维护人才”的转变。目前,我国农村实用人才已超过2300万人,累计培养高素质农民超过900万人。人才队伍稳定、不断完善。但对于基础相对薄弱的贫困地区来说,如何解决“引才、留才、用才”问题,仍然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。
去年,各地通过“中央政策+地方规定”的探索,从单纯的金融转型转向身份强化和“灵活智库”。一方面,通过实施乡村产业振兴领军人才培养“头眼”工程,累计培养5.43万人,高素质农民结构不断优化,获得农民技师职称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分别达到62.86%和24.83%,赋予“乡土能手”“田秀才”另一方面,面对高端智力的缺乏,科技大院这样的模式让专家学者作为“候鸟”服务乡村,实现了不求一切、但以用为目的的灵活吸引人才。
需要看到,扶贫地区人才工作仍受制于深层次供求关系不匹配和行业特征。既懂诊疗又懂防疫的村医、既懂业又懂调解的村干部等。但现有的培训体系往往偏向细分专业的人才供给,难以满足基层通才的需求。此外,农业产业回报周期长、风险高的“慢变量”特征,在人才追求稳健回报的过程中存在着内在的张力。工业不稳定会直接导致人才流失,特别是在工业基础薄弱的贫困县。
展望“十五五”,扶贫领域人才工作需要从扩大规模转向提高效率。未来政策要更加注重精准对接:依托中央发放的岗位补贴资金,努力推动就业采取定向培训、订单式培训,确保人才供给与农村就业实际精准对接。同时,要打破薪酬维持的单一路径,积极探索共享技术、红利激励等长效机制,让人才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“伙伴”,分享产业价值的附加红利。通过转变机制,激活本地人才的“泉水池”,用好外部人才的“活水源”,让农村成为人才施展才华的热土。
(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琪,本报记者常勤编译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