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(记者李恒)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7日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修订是1998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重大修订。草案内容扩大到总则、组织动员和社会责任、采血和临床用血、保障和激励、法律责任等60条。
征求意见稿指出,无偿献血遵循自愿、无偿、确保安全的原则。这是实施健康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。必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建立政府组织、社会协调、宣传动员、单位(社区)领导和保障的工作机制。ty) 实施组织推动,个人自愿参与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,每个县(市、区)应当至少设立1个固定献血室(点),人口较多、血液需求量较大的县(市、区)应当酌情增设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稀有血型献血者数据库,监测稀有血型血液库存实时动态,制定应急部署预案,确保稀有血型献血者快速应对突发事件,保障患者临床用血需求。
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公益事业。征求意见稿提出,鼓励18岁至65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无偿献血。血站一次性采集献血者全血不得超过400毫升,两次采集全血的间隔时间od 收集时间不应少于 90 天。
国家卫健委记者了解到,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显着改善。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的科学规定,主要是根据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国内实践的验证,以及国际通行做法。
据悉,确保双血安全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是献血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生命线。法律安排将严格立足于科学评估、强化管理,严格把控卫生检查,科学制定献血标准,加强血液监测,优化献血服务和关怀,完善监管机制,切实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安全和血液的质量安全。